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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的脚丫值不值得喜欢的探讨~金庸文章里的恋足描写



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一名标准的“恋足癖”,如果恋足必须被斥为“癖”的话。这种倾向埋在我心里已经若干年了,之所以能写出来,是因为觉得恋足实在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肮脏事。   从青春期开始,发现自己除了开始关注女孩子姣好的面容外,往往不太注意很容易吸引眼球的第二性征,目光总顺着女孩子的腿往下出溜,一直到脚丫为止,并会默默地为状态万千的脚丫打分评判。当然这种机会并不是很多,在我生活的中国北方,每年也就只有夏天这几个月颇为过瘾。   关于恋足,一直被斥为是一种变态。所以偷偷摸摸恋了许多年,一直到看见一篇报道之后,一种莫名的责任感驱使我写下这些文字,为广大恋足的男人们鼓噪一下。   有一位小伙子的恋足倾向被女友发现了,便被带到心理医生那里,并被确诊为“疾病”。在医生和女友的共同努力下,从心理上“不断增强他战胜疾病的信心”;从生理上“在他手腕上套一根皮筋,在他产生恋足想法的时候,让他自己用皮筋狠弹自己的手腕”。最终“他改掉了恋足的怪癖,很快要与我步入婚礼的殿堂”。   一个挺正常的哥们终于不正常了,至少不敢有丝毫正常的表露了。     换个角度讲,恋足是一个比较学术的问题,自认才疏学浅,不敢充大尾巴鹰胡抡。虽爱好文学,可第一学历是高中,没经过正经科班陶冶,只能用博览群书来恶补基础,就在恶补文学基础的同时,顺便也发现了许多文坛名家在其作品中会流露出恋足的倾向。如果有兴趣,你可以细心留意,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需要说明一个字,“莲”,在中国古文里,“莲”还特指女性的美足。据说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的爱妾窈娘,有一双绝美的玉足,更善于在莲花上跳舞,于是“莲”就逐渐演变成美足的代名词了。加之宋代周敦颐著有《爱莲说》,虽然此莲非彼莲,也算巧合,这就是本文题目的由来。   谈恋足,不可能回避的就是中国古代的缠足,这是一种近乎于变态的虐恋。当然不是三两句话能说得清的事。中国古人缠足的历史是逐渐演变的,下面我会说到。可正是这种变态的虐恋,以及这种异常行为对女性肉体的摧残,使得现代国人的恋足也被视为一种垢病。   上个世纪末互联网的兴起,打破了人类的单一性格表现。我以及许多恋足的同好们,坐在屏幕前用各式各样的花名交流着恋足心得,浏览着美足图片,感叹着互联网的伟大,而不用担心自己因为恋足会被别人耻笑。当然任何人群都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恋足的人群中也有一些低级庸俗,甚至是淫秽的,但不能以偏概全,五个脚指头还不一样齐呢。     恋足是一种亚文化,冯骥才先生曾著有《三寸金莲》,用细腻的故事情节剖析了中国古(近)代的恋足现象。那种畸形的虐恋是不可取的,用对肢体刻意的伤害来取悦于人才是真正变态的。而到如今我们喜欢那玲珑秀美的天成曲线,怎么就成“癖”了?我不理解。   中国古代恋足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其实也并非是人们印象中,缠足缠了几千年。在唐代古墓出土的女鞋并无缠足的迹象,而在《诗经》、《南都赋》、《史记》甚至白居易、杜牧的诗中,都有恋足的相关史料。直至宋元时代,缠足才逐渐风行,而真正缠足缠到登峰造极伤筋动骨的,是到了清朝。   中国古代记载收录赞美恋足或者缠足的文字,都是出于文人之手的私作,例如古乐府《双行缠》、陆放翁《老学庵笔记》、苏轼《菩萨蛮》、李渔《笠翁偶集》、唐伯虎《咏金莲》等等,到了近现代更是数不胜数了。而迄今为止唯一由官方编纂,记载有关恋足和缠足的竟是清康熙下令纂修的《古今图书集成》,其中的《闺媛典》收录有赚谈恋足缠足的《弓莲篇》,想来康熙以及编者都是变了味儿的“恋足癖”吧。   中国古人的恋足是病态的,用“癖”来表述决不为过。古人们恋足的极端行为虽不可取,但在当时特定的条件下,恋足并没有被世人唾弃,反倒是光明正大的,从达官贵人至布衣百姓,至少恋足是不被歧视的。当然用缠足来取悦男性的欢心,是应该唾弃的。那么现代的我们喜欢那天成的玉足,是太正常不过的天性了。     现代人的恋足,之所以反而隐讳起来,我想有几个原因。一来受民国初年“天足运动”的影响,缠足与恋足的混淆,使得正常的恋足心理会被联想到病态的缠足行为,恋足的一群便被曲解为变态的一群;二来,由于近几十年来的极左路线使得中国文化所受到的禁锢,恋爱尚属小资产阶级情调,拉拉手都羞于见人,何况你要拉她的脚呢;第三,正因为人性的被禁锢,一部分恋足同胞的“雅兴”难有疏导,便做出一些令人耻笑的行为,例如常见于媒体一角的社会新闻,某君偷窃女性鞋袜用以自慰云云,实在令我们恋足同好有口难言,好象恋足的男人都会去偷女士的鞋袜,实在是冤呐!试想恋足的人都这么干,这么多这东西他往那藏啊?!  我是个恋足的男人,正常的男人。你可以尽管鄙夷我和其他恋足的正常男人。如果你是男人,我要问:你更欣赏女性的哪里?丰乳豪臀?那么我告诉你,你比我们庸俗!如果你是女人,我也要问你:你窝着脖子蜷着腿屏气凝神地往脚指甲上擦那些五颜六色的指甲油,不是为了补习油画基础吧?节衣缩食地买那些性感的鞋袜,不是为了扩大内需拉动市场吧?既然没有这么高的境界,我只能理解为:为我们!为我们而美化你的足下。女为悦己者妆嘛。所以你以及你们,请尊重你周围正常的恋足者,我们是品位的一群,是更懂得欣赏美的一群。     写这篇文字,用了很大的勇气。因为许多现实中的朋友都知道我就是秃夫,既然写出来了,希望首先能得到我周围朋友们的理解。哥们还好些,大不了拿我开开涮,我都习惯了,再说备不住你也有恋足的倾向。倒是很为认识我的女孩子们担心,你们再碰见我的时候,大可不必紧张。我一不会偷你们的鞋袜,二不会很**地盯着你脚丫看,充其量用欣赏的眼光瞟一眼,没什么。更用不着把秀美的玉足藏起来,你肯定没练过把脚丫揣到裤兜里的功夫,东躲西藏地咱都尴尬,大大方方就好。再说回来了,目前真懂得保养修饰自己脚丫儿的女孩真不太多,大多数还停留在涂个指甲油的水平上,属初级阶段,就算没脚气你上下翻飞地跟我眼前挥舞也未必爱看。   你,珍惜自己的脚丫儿吧,除了用来搭载你位移,她们也是流动的艺术。   恋足挺正常,我也挺正常,没什么,恋足挺正常

古代对美女玉足有“三寸金莲”之美称。现代将90后的女生玉足称之为“第二张脸”。特别是黑龙江、吉林、辽宁东北三省和重庆、河南郑州、山东青岛烟台的90后女生,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生长环境的优化和遗传因素的影响,呈现出皮肤白净、身材苗条、玉足性感的发展态势。特别是玉足的养护保养,彰显出双脚洁白、脚型优美、脚根红润、脚趾细小、脚心空凹、脚底柔嫩的特点,无论是穿高跟鞋,还是穿凉拖,不管是穿丝袜,还是白脚裸露,看上去都是妩媚诱人、赏心悦目、富有美感、养眼健身。尤其是穿高跟鞋、薄丝袜时,亭亭玉立,无比性感,给人艺术般的美感,使人春心荡漾、流连忘返,产生抚摸亲吻的欲望。
在一个越来越开放和多元化的社会中,性的取向可以被越来越宽泛的理解,性创新是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的体现,只要自己的诉求不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以挑战法律作为主旨,都是可以被理解的,甚至是无比享受的,只是看对谁而言!你可以不喜欢,但应该可以理解别人的喜欢。恋足不是性创新的全部,是其中的一种。(个别无限延伸为暴力虐待倾向者应不在此范围之内,很多人会混为一谈,但那是两回事)

恋足,一个被人了解但又不被理解的领域,无论人们的观点如何,始终不能改变它人性的本源。足,是人体的一部分,是一种器官,不是物,(把恋足归为恋物的所谓心理专家是幼稚而无知的)和恋臀、恋脸、恋胸、恋头发、恋脖子。。。是完全一样的,是完全正常的。美女的脚,有着美女身上特有的气息,特有的女人味,那只能用纤纤来形容的玉足,白嫩而富有弹性,怎么不是最能激发 性 欲的部位?!因此,恋足不仅不是罪,而且通常只有有才华的人,或者有艺术细胞的人才能体会到。对于一个看起来最 卑微、最下 贱,却有最勤劳、曲线最完美、最艺术、最值得 怜悯 爱护的器官的迷恋,才说明恋足者爱的是女人的全部,是全部。金庸、李敖、吴宗宪、张艺谋、周星驰,王晶、李白、袁枚、法国作家福楼拜都是典型的恋足人士。其实恋足太正常了,如果非要把它归为变态,那么完全不变态的人才是变态的或者是无趣的,请问口交变态吗?那是吃饭的器官和排泄器官的接触啊。在以前看来绝对是变态,但在现在呢?在我眼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在西片中,几乎所有导演会一致的把美女把脚丫申向男人的档部作为女人对男人 性 诱 惑的一种标志性动作,可以充分看到美女脚丫的魅力。

又请问一个脸蛋长得非常漂亮靠些化妆品遮掩而脚丫却十足难看的女人可以称为一个真正的美女吗?可以称为一个注重细节的精致女人吗?最差品位的男人第一眼看的就是女人的脸蛋,见了漂亮脸蛋就留口水,那是农民!二流眼光男人第一看的是女人的胸腰臀,那是色鬼!而一流眼光最有品位男人才懂得欣赏美女的脚丫和美腿,他们善于从细节来发现女人身上的灵感。因为他们真正懂得女人画了美丽的脚趾甲油到底是为谁而画,只有他们才懂得LV、PRADA、DIOR的漂亮靴子、高根、凉鞋之所以设计得这么漂亮的用意何在,只有他们懂得adidas、nike的无限魅惑、流线、五彩、体现野性、力量与运动及极度感观刺激,是多么的性感。。。。可能很多人会说脚脏,其实他们错了,脚比手干净得多!手每天要接触公共场所钱币等物品,每天接触的乙肝病毒把知道有多少,而脚却在那一块净土受到保护,也许你会说有脚气怎么办,我想告诉你的是脚气是脚气的错,不是脚的错,如果霉菌长在脸上这张脸你就喜欢了?所以我们指的美足都是健康美丽具备自然气息的脚,而不是一双病脚。用病脚来比是没有可比性的!有病的阴道更恶心。所以我们指的就是健康的自然的美女的脚。

金庸和李敖就是当今恋足界的 形 象 代 表。 《天龙八部》第一回中段裕爱上钟灵的鞋袜,第二十八回,游坦之为阿紫的细嫩白脚丫而疯狂;《射雕英雄传》第七回中杨康和穆念慈比武招亲,迷恋并保存着穆的绣花鞋,第三十五回铁枪庙中,军官迷上黄蓉的脚丫;《笑傲江湖》第十六回,注血,青帆上绘着一只白色的人脚,再驶进时,但见帆上人脚纤纤美秀,显是一只女子的素足;《侠客行》第四回,长乐帮帮主,头发颇见蓬松,脚上未穿袜子,雪白赤足踏在一对绣花拖鞋之中,那是生平从所未见的美丽情景,母亲脚上始终穿着袜子,却又不许自己进她的房,当下赞道:“你……你的脚真好看!”;《倚天屠龙记》第二十三回,张无忌玩弄赵敏的脚丫鞋袜。。。。太多太多的例子,足以说明金庸对美女脚丫的迷恋和认知程度。吴宗宪和小S的节目中多次让女嘉宾用脚丫摸男嘉宾猜猜他是谁之类的节目,还用问啊,吴的恋足有年月的了;张艺谋《古今大战秦俑情》中从另一个侧面其实也是一个恋足故事,蒙天放把冬儿的绣花鞋保存了两千多年,一直从秦国保留到民国,《大红灯笼高高挂》中,讲的是一个反封建的故事,更是一个三奶奶**前戏洗脚捶足的故事;台湾综艺大王徐乃麟早期的走红歌曲《红鞋妹妹等等我》被一致认定他的恋足情节;李敖的前妻胡茵梦在自传中白纸黑字写明了李敖的恋足爱好;著名的灰姑娘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王子与水晶鞋的故事,法国著名作家福搂拜的《包法利夫人》从前到后都是一个十足的恋足故事,写过《大亨小传》的美国大文豪费杰罗斯把女人的脚看作是另一个性器官。末端的诱惑欲望的源泉,所以恋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坚决鄙视藐视恋足而孤陋寡闻的人.


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古老的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演化过程中,50多个民族共同形成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5000年的发展在各个方面都渊源流传至今,这其中足文化也是其中一个不可忽略的分支。中国最早曾一度是母系氏族社会, 由于女性在古人类社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女性一直是一种美的象征。足与美的融合是人类通过体验和思维概括出的审美价值的意识,随着人类的进化和意识的不断完善而渐趋形成的。这也源于中华古人在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对美的渴望。足恋是祖先曾有过的一种心理和情感的展现,说到古代恋脚癖现象,得从裹足习俗谈起。史说:正是南唐后主李煜的爱妾窈娘开创了古代女子裹足的风尚。被后世称为“绝代才子,薄命君王”的李煜曾筑一莲花,高逾六尺,窈娘则以帛绕足,使足纤小屈突而成新月之状,于莲花之上翩翩起舞,后人誉之为“莲中花更好,云裹月常新”。窈娘此举令当时很多的女性争相效仿,自北宋开始盛行不衰,直至现代才逐渐消失。玉笋尖尖,金莲娇娇。关于缠足,作家冯骥才曾写过一个中篇叫《三寸金莲》,对其给女人肉体和心灵上造成的伤害和扭曲有详细的描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少人也曾见过缠足的老太太,象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似的,一扭一摆地勉强支撑着笨重的身体,老年阶段,几乎都落下行走困难的毛病。其实我们能见到的脚已是“解放脚”了,往往不是三寸而是因放脚达到了六七寸长,真正的三寸金莲,听老人们讲,是用一片椿树的叶子就可做鞋底样子的。为此我曾仔细观察过椿树叶,便是最大的叶片,也让我瞪目结舌不敢接受和想象。我也亲眼见过被缠过的脚,足弓处折断了,除大脚趾外的其余四个脚趾全被握到脚底,挤压变形,成扁平状,直到和脚底成为一个平面,不堪入目,令人作呕,活象一个烂山芋。而且由于足部过度变形血液循环不好的缘故,一般女人的小腿都肌肉萎缩,变得纤细和绵软无力。走起路来扭腰摆臀,旧时的男人们也许以为这样很性感,正是他们这种不健康的审美观决定了缠足这一恶俗的流行。李渔在《闲情偶记》里讲,小脚于当时男子的作用:“瘦欲无形越看越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这便是古代男人恋脚癖的一个概括,却让女子们为这一荒唐的审美观受了多少磨难,且不说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俗语,有的女子还为缠足送了性命。其实,缠足的过程,说穿了就是想尽办法把脚包成一个棕子形,同时也把一些腐蚀性的东西如白帆,尖利的东西如碎瓷碗片能一并包进去,直到皮肉被割破,化脓腐烂,最后唯余几根骨头和一层薄薄的皮肉,就是所谓的瘦小了。曹雪芹在书中似乎一直刻意回避对于女人们脚的关注,从中能看出他的审美观,作为满族人,他是不欣赏小脚的,但又不能抹杀那个时代小脚的存在的事实,所以,写小说时态度很模糊。也正因为这种回避的态度,让我们产生了联想。或许旧时代的人崇尚小脚,会把林妹妹宝姐姐都想象成三寸小金莲,步步生莲花。而我们现在的人,则坚决支持她们是大脚这一判断。总之,她们在我们的想象中永远是最美,最符合我们的审美理想。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个个都是根据读者心意和想象来造就的完美,情同此理,红楼梦中的如花女子,所以能够历久弥新,魅力不可抵挡。
    之所以会有三寸金莲的存在,说明了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传承着恋足的一个民族,但是由于我们这个民族是个封建的民族,人们只能把这种喜好放在心理,不能去表达,去张扬,生怕会被别人所误解,所冷落。脚是女人在美丽,最媚惑的部位之一,其美完全超越了女人的容颜。美好的东西都值得人们去爱护去呵护,女人在封建时代一直没有社会地位。往往都视为男人的附属品,缠足是对女性迫害的最鲜明的历史一页。 自小女孩一出生就按照男人的审美观念男人的意图去裹脚,结婚时不看别的,看脚,三寸金莲配上绣花鞋,那才叫美。有诗为证,苏东坡云:“门外行人,立马看弯弓”,此“弯弓”意即裹脚,再有辛弃疾曰:“闻道绮陌东头,行人曾见帘底纤纤月”,这里“纤纤月”也指小脚,书中称裹脚为“三寸金莲”,足可见对那裹脚是喜爱和推崇备致了,当然再后来,因为脚大而嫁不出去或者只好不嫁者更是屡见不鲜,女人的脚,据称是性感之源,得小心伺候。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 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
自从五四革命以后,妇女是解放了,脚也解放了,但是恋脚的心理依然存在。比如说还是用“婀娜多姿”、“亭亭玉立”等等眼光来欣赏女子的美,比如说现在不裹脚了,流行洗脚,美其名曰“足浴”,据说有强身健体之功效,等等,等等。因此,必须有人出来振臂一呼,来颠覆这个时代观念,颠覆一下传统。
足恋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但是恋足的人群始终没有放弃他们对美的喜好,以一种“与人无关”的态度去不舍的追求自己的向往。足对于恋足者来讲,就是自己所期许的一种梦,他们享受恋足给他们所带来的无与伦比的氛围中的释放感觉,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纯粹的足恋者来说,恋足就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古老的东方人用历史创造并传承了属于东方的文明,也把这种“足文化”的品位绵延了上千年。大家所熟知的武侠小说大家金庸老先生,在其作品<天龙八部>描写阿紫双足“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更是把脚之美清清楚楚的表达出来,此外还有几部他的作品里也给了足相当的笔墨来渲染,从中也可见不仅是古代人懂得脚之美,足之柔,现代人也一样懂。恋足文化”做为一种不算另类的另类文化,不仅有历史悠久的积淀、流域的广阔、群体之庞大,而且成为了中华文明摇篮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正所谓:穿衣带帽,各有所好。这种恋足文化的形成有着历史、社会、生活环境、生理以及心理等诸多因素,但主要的还是由于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不同而导致了对个人追求上的差异。但这缠绕了东方人好几个世纪的梦也将延续下去,成为东方人特有的一种标志,一种对崇高品位的顶礼膜拜,一个永远也不愿意醒来的美丽的梦
金庸文章里的恋足描写
很多传统文人都有恋足癖,李安在电影里也反复表现过人的恋足心理,像《卧虎藏龙》里张震给章子怡剔除脚中的刺,就有章子怡的足部特写。还有《断背山》里酒吧里一个女人勾引JACK,让他为其按摩双足,把足放到他的腿上,又是一个特写~      1、《天龙八部》第一回 青衫磊落险峰行        段誉点点头,俯身去除她鞋子,左手拿住她足踝,只觉入手纤细,不盈一握,心中微微一荡,抬起头来,和钟灵相对一笑。段誉在火光之下,见到她脸颊上亮晶晶地兀自挂着几滴泪珠,目光中却蕴满笑意,不由得看得痴了。。。        段誉和钟灵都是满脸飞红。段誉忙除下钟灵脚上一对花鞋,揣入怀中,情不自禁的又向钟灵瞧去。钟灵格的一声,笑了出来。        2、《天龙八部》二十八 草木残生颅铸铁        游坦之抬起头来,只见厅上铺着一张花纹斑斓的极大地毯。地毯尽头的锦垫上坐着一个美丽的少女,正是阿紫。她赤着双脚,踏在地毯之上。游坦之一见到她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一颗心登时猛烈的跳了起来,双眼牢牢的钉住她一对脚,见到她脚背的肉色便如透明一般,隐隐映出几条青筋,真想伸手去抚摸几下。两个契丹兵放开了他。游坦之摇晃了几下,终于勉强站定。他目光始终没离开阿紫的脚,见她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的花瓣。        突然之间,游坦之喉头发出“荷荷”两声,也不知从那里来的一股力道,犹如一头豹子般向阿紫迅捷异常的扑了过去,抱着她的小腿,低头便去吻她双足脚背。阿紫大吃一惊,尖声叫了起来。两名契丹兵和阿紫身旁服侍的四个婢女齐声呼斥,抢上前去拉开。        阿紫又道:“喂!你又不是野兽,咬人干什么?快放开嘴,我叫人给你治伤,放你回中原。”游坦之仍是不理,但牙齿并不用力,也没咬痛了她,一双手在她脚背上轻轻爱抚,心中飘飘荡荡地,好似又做了人鸢,升入了云端之中。           3、《射雕英雄传》第七回比武招亲        那少女急了,飞脚向他太阳穴踢去,要叫他不能不放开了手。那公子右臂松脱,举手一挡,反腕钩出,又已拿住了她踢过来的右脚。他这擒拿功夫竟是得心应手,擒腕得腕,拿足得足。那少女更急,奋力抽足,脚上那只绣着红花的绣鞋竟然离足而去,但总算挣脱了他的怀抱,坐在地下,含羞低头,摸着白布的袜子。那公子嘻嘻而笑,把绣鞋放在鼻边作势一闻。旁观的无赖子哪有不乘机凑趣之理,一齐大叫起来:“好香啊!”        5、《笑傲江湖》十六 注血        过了小半个时辰,太阳渐渐升起,照得河水中金蛇乱舞。忽见一艘小舟张起风帆,迎面驶来。其时吹的正是东风,那小舟的青色布帆吃饱了风,溯河而上。青帆上绘着一只白色的人脚,再驶进时,但见帆上人脚纤纤美秀,显是一只女子的素足。        6、《侠客行》四 长乐帮帮主        那少年见她一身鹅黄短袄和裤子,头上梳着双鬟,新睡初起,头发颇见蓬松,脚上未穿袜子,雪白赤足踏在一对绣花拖鞋之中,那是生平从所未见的美丽情景,母亲脚上始终穿着袜子,却又不许自己进她的房,当下赞道:“你……你的脚真好看!”        那少女脸上微微一红,随即现出怒色,将瓷碗往桌上一放,转过身去,把铺在房角里的席子、薄被和枕头拿了起来,向房门走去。        那少年心下惶恐,道:“你……你到哪里去?你不睬我了么?”语气中颇有哀恳之意。那少女道:“你病得死去活来,刚刚知了点人事,口中便又不干不净起来啦。我又能到哪里去了?你是主子,我们低三下四之人,怎说得上睬不睬的?”说着径自出门去了。        7、《倚天屠龙记》二十三灵芙醉客绿柳庄        张无忌见她如此硬挺,一时倒是束手无策,又僵持片刻,心下焦急,说道:“我为了救众人性命,只好动粗了,无礼莫怪。”抓起她左脚,扯脱了她的鞋袜。赵敏又惊又怒,叫道:“臭小子,你干甚么?”张无忌不答,又扯脱了她右脚鞋袜,伸双手食指点在她两足掌心的“涌泉穴”上,运起九阳神功,一股暖气便即在“涌泉穴”上来回游走。        赵敏喘了一口长气,骂道:“贼小子,给我着好鞋袜!”张无忌拿起罗袜,一手便握住她左足,刚才一心脱困,意无别念,这时一碰到她温腻柔软的足踝,心中不禁一荡。赵敏将脚一缩,羞得满面通红,幸好黑暗中张无忌也没瞧见,她一声不响的自行穿好鞋袜,在这一霎时之间,心中起了异样的感觉,似乎只想他再来摸一摸自己的脚。却听张无忌厉声喝道:“快些,快些!快放我出去。”
西边事过,南方又起,哀愤之余,写点东东。老鸟笑过,新手拍砖,闲话街拍,不吐不快。

(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选好器材,熟悉器材

大家手里的摄像器材,令郎满目,一台普通家用,卡片机,长焦,单反,DV,甚至很多有拍照功能手机mp4都是大家手中的利器。各种器材都有其优缺点,在应对街拍这种特殊场合的时候,如何扬长避短是个现实的问题。对焦快,时机准,隐蔽好,我想是大家共同追求的原则。单反太耗米,只买得起长焦,所以我就说说我的小长焦----松下TZ3。这东西优点我就不说了,说说缺点:没有手动(拍摄就仨档----普通,微距,ISO),对焦慢,自动白平衡时常高光溢出。东西虽毛病多,还得拍片,怎么办?自己想办法尽力克服。我的办法:开机,调6X光变,半按快门焦距定在2米-3米距离,关掉所有相机声音,这是预备状态,几乎是我海滩拍摄的常用距离,有猎物随时能反应;当然,如果遇到时机位置好,就调在微距,尽量细心地拍摄,毕竟“远端微距”的成像还是更胜一筹的,只是对焦慢点;白平衡,就看周围的光线,频繁调整“自动”和“阴天”这两档,或者感觉画面可能偏白,就对准暗部,调低整体白平衡,再移到猎物上,“咔嚓”。想了一切土办法,就是为了驯服这头长焦小倔驴,让拍的片子达到“能看”的标准。

(二)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周围环境的选择

比了解相机性能更困难的,可能就是如何把镜头对准并捕获猎物。海滩是我的老去处,还是就我的海滩拍摄来说说。一般来说,我去海边不会只拍丫丫,天上的风筝,沙滩的涂鸦,玩耍的幼童,都是我的拍摄对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们也成了我的拍摄掩护。海滩的丫丫有好多姿势,以坐姿和悬空的为上佳,海滩漫步的和戏水的其次,礁石上的一般不会太好,问我为啥?因为礁石的硬度过高,丫丫用力的感觉过分大,变形一般都比较厉害,影响美感。发现成色好的猎物,就信步接近,在周围一边忙不经心地拍摄,一边观察猎物的姿势改变和警惕性,再看看附近有没有固定物或者过往的人作为掩护遮掩,有的话自然更顺利一些,没有的话,就在拍摄之余很随意地把镜头对准猎物,余光一扫Lcd快速对准,停顿1秒,快门,OK。然后继续有意无意地在猎物周围运动,遇到时机好,再重复这个动作。遇到周围有天桥,高耸的石阶,台子,自然最好,这样可以从近乎垂直的角度拍到猎物,避免斜下45度的审美疲劳。

(三)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不同拍摄对象,不同策略

虽然尽力用好环境,但猎物毕竟是活的,要注意在拍摄时候周围的动静。最好弄清楚,猎物是一个人来,还是情侣,还是一群朋友,可以运用的策略,往往是不同的。一个人的,往往是舒畅心情,或者感情受伤,至少我看到的经常是一个人默默坐着,然后光脚淌海,有时还用手机自_拍几下,这种类型的周边危险最低,可以放心地接近,甚至可以紧随其后淌海,有些看到你在旁边拍摄,会好奇地问一些问题,没关系,尽管热情放心回答,甚至可以寒暄,这个时候,豁达的心境,比起谨慎地躲藏,收获要大得多,不论是猎物的拍摄还是别的什么.......(保留各位遐想空间)。如果是情侣,OK,就不要主动搭讪,尤其要注意“雄性”的警惕性,因为看过动物世界的都知道这个铁律, 这时候,从雌性一侧角度,往往成为他的盲点,可以从这里下手,或者可以从斜侧的背后着手,一边拍,一边余光观察双方动向,安全第一么...... 遇到人多的,可以有意无意地利用其中一个作为临时依托,放心地用长焦上,拍够一个在来另一个,基本上一个都跑不了,人多的时候,警惕性还是比较低的,咱也不是做贼,何必心虚,呵呵......

(四)狡兔三窟,未雨绸缪----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拍摄被发现了怎么办?猎物的肖像要不要公开?战利品怎么保存?恩......基本上,我拍摄的时候,SD带了不止一个,而且练就了3秒钟换SD卡的手法,不要问我为啥这么做......有朋友拍到兴起,难免要把猎物的容貌记录下来,虽然有时候我也这么干,但是我觉得一般不建议公开发布,是有原因地......这里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问题。一个猎物,肖像以及身体的其他公开部位被我们拍下,OK,这里涉及到法律的游戏规则。就我所知,咱家法律规定,这没问题,因为我们还没有“用于盈利和公开”,这时候,如果对方要看我们的SD卡,对不起,这是我们的隐私权,严格地说,除了jc叔叔为了办案,任何人无权观看和扣押;那jc叔叔看了,发现了我们拍了丫丫(当然前提是没有在隐私场所拍摄什么隐私部位),对方是不是可以告我们侵犯隐私权呢?我调查过的答案是,我们的规则是,隐私权,在我们家主要指对财产或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对除了肖像以外的身体正常部位的拍摄,无法归于侵犯隐私权。当然,只要不要把猎物的肖像公开,似乎没有什么把柄。当然,以上谨从个人的纯理论角度和大家作为一种探讨,至少告诉大家出现问题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平时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战利品,rar,用“储存”方式压缩,在菜单中加密码,文件名隐藏,形成压缩档在移动硬盘上留有备份。另外,从储存卡传数据的时候,不要打开mediaplayer,因为这东西的媒体整理同步功能有时候会令读取变得很慢,甚至丢数据(我丢过一次,用final data都救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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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沙发  发表于: 2010-10-25
自古就有很多文人墨客恋足
【注】图院官方微博:→【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欢迎收听关注  第一时间了解莲秀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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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0-10-25
其实我觉得就咱恋足者来说  那还是不怎么好意思和其他的人讲的哦  我都不知道怎么跟我女朋友说哦。。。。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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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0-10-25
说的都对   办起来就不这么办了
如果爱情不如我们想象的甜美 ,  那么所有的罪让我来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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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10-25
那是相当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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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8-01
好长的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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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9-22
古代人都敢说出心声 我就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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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09-25
原来恋足自古以来就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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